新保險法保的是新車的價 賠的是舊車的錢
2009年9月24日來源:不詳
一輛海馬商務車出險后,維修費要2.5萬元,可保險公司只肯賠1萬元。由于雙方實在談不攏,車子在維修廠里呆了兩個多月!氨kU公司怎么可以這樣呢!他們沒理由不支付維修費用!睙o奈之下,杭州車主朱先生向早報汽車維權熱線85606166求助。
二次定損維修費為2.5萬
今年7月31日,朱先生的這輛商務車被朋友借走開往千島湖。由于路況不熟,他朋友駕駛這輛車行經環(huán)湖公路時,一頭栽進了路邊的大坑,撞上了山巖。雖然車速不快,但是經過這么一撞,車子的前保險杠、玻璃、車門、葉子板等多處都嚴重受損。
“我的車子是向人保公司投保的。車子出險后,理賠員趕到現(xiàn)場,初步評估維修費需1.7萬元。”朱先生說,定損之后車子就送到了當?shù)匾患揖S修廠。由于朱先生這輛車子已停產多年,當?shù)剡@家維修廠不能提供所需配件。幾天之后,朱先生只好把車子送回杭州一家修理廠。
“回杭之后,理賠員對這輛車重新定損。這次查看得很仔細,定損結果是2.5萬元!敝煜壬詾椋〒p金額提高了車子就能修得更好,很高興。定損一結束,他就四處聯(lián)系配件,準備等配件一齊就讓維修廠開工。
人保最多只肯賠1萬元
可是沒過幾天,人保公司理賠員打電話跟朱先生說,最多只能賠償1萬元!拔也檫^這輛車的過戶記錄,你是以1萬元的價格買來的。也就是說,即便這輛車報廢了,我們也只能賠給你1萬元!崩碣r員對朱先生如是說。
聽到這一消息,朱先生如同晴天霹靂。原來,這輛車是朱先生從他人手中購得的二手車。不過,價格不是人保公司理賠員所說的1萬元,而是2.8萬元。朱先生回憶說,今年3月底他在二手車市場看中了這輛海馬商務車,成交價2.8萬元?墒抢碣r員說得也并非沒有根據(jù),他是通過車管所查得朱先生這輛車的交易價格。聽對方這么一說,朱先生趕緊找出發(fā)票一看,果然,上面白紙黑字寫著確實是“1萬元”。
“過戶手續(xù)全都是委托二手車中介代辦的,當時沒仔細看這張發(fā)票!敝煜壬K于明白,問題出在這張縮水的發(fā)票上。原來,二手車中介出于低開發(fā)票少交稅的目的,將2.8萬元開成了1萬元。在車子出事故前,朱先生卻一無所知。沒想到中介的這一舉動竟把朱先生給坑了。
最后,理賠員建議朱先生將這輛車申請報廢,只有這樣才能獲得1萬元的最高賠償。否則,可能連1萬元都賠不到。
車主質疑按新車價收保費
由于朱先生已無法證明當時的成交價是2.8萬元,他打算接受理賠員的建議,自認倒霉?墒牵煜壬鷮嵲谛挠胁桓剩骸斑@輛車的初次上牌時間是在1995年年底,當時的車價是26.5萬元。車子雖然很老了,但是開起來還是挺舒服的,怎么說也不可能只值1萬元。這次出了險車子也只是表面?zhèn),發(fā)動機和變速箱安然無恙,就這么報廢太可惜了!敝煜壬f。
可是轉念一想,朱先生覺得這事還是有些不對勁!拔夷贸隽水敃r的投保單一看,車損險是按照26.5萬元的新車價保的。按照我的理解,既然我保的是26.5萬元,那么理論上說車損最高可賠到26.5萬元。哪有這樣的事情,投保時按照26.5萬元收費,理賠時卻按照1萬元賠?”朱先生說他怎么也想不通。如果說過戶發(fā)票具有法律效力,是能確定車輛價值的唯一憑證的話,那么投保時保險公司也應該按照發(fā)票價格收費,否則就有欺詐的嫌疑。
此外,朱先生覺得將過戶發(fā)票價格作為理賠上限,這種做法也是難以服眾的!叭绻H朋好友之間低價轉讓二手車,市場評估價為10萬元的車子只賣1萬元,難道說這輛車就真的只值1萬元?”朱先生覺得,保險公司理賠時不能完全依照過戶發(fā)票,同時也應參考市場評估價。
“高投低賠”潛規(guī)行將廢除
按照新車的價格投保卻只能根據(jù)現(xiàn)車的價格理賠,朱先生的這種“高投低賠”現(xiàn)象,在車險業(yè)由來已久,早報6月24日也曾專題報道。只不過,朱先生還撞上了二手車交易低開發(fā)票的潛規(guī)則,事件就變得更有戲劇沖突。
“車險行業(yè)中的高投低賠現(xiàn)象,確實不是很合理!笔”kU行業(yè)協(xié)會產險部主任朱瀟磊向記者表示,朱先生的這輛車10多年前的購置價是26.5萬元,10多年過去了還要求按照26.5萬元投保,顯然是有失公平的。理想狀態(tài)是根據(jù)這輛車目前的評估價進行投保,如果估價是3萬元那么就按照3萬元投保,理賠時最高理應賠付3萬元。
“今年10月1日即將實施新《保險法》。新《保險法》規(guī)定投保金額不得高于標的物的價值,也就是說給舊車投保時不再按照新車價,而是按照舊車目前的價值,否則就是違法。同時,投保時保險公司應將這一事項明確告知投保人。投保人事后知道真相的話,有權要求保險公司退還多收的保費!敝鞛t磊如是說。這就意味著,今后車主為車輛購買車損險時,價格可根據(jù)車輛折舊情況而定,不再由保險公司說了算。
不過,雖然新《保險法》將于10月1日施行,各家保險公司執(zhí)行這項新規(guī)卻還需要一個過程,還很難在下個月“一步到位”的。但是不管怎么說,車險業(yè)“高投低賠”的霸王潛規(guī)很快就要走到盡頭。有關這一事件的最新進展,早報還將繼續(xù)關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