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江西貨車司機在廣西偷逃通行費70次,近日最終被“算總賬”,被南寧市西鄉(xiāng)塘區(qū)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,司機徐某清償少繳的通行費38485元及利息,汽運公司則承擔連帶償還責任。據(jù)悉,這是廣西首例追繳通行費案,意味著高速公路部門對偷逃通行費行為,可以新賬舊賬一起算,不再是抓一次補繳一次。
今年2月10日,交警在南寧運營公司壇洛收費站出口發(fā)現(xiàn)一輛車牌為贛C-D××××的四軸貨車有異樣,經(jīng)查實,該貨車非法裝有一對假軸。司機徐某當時也承認了自己給貨車安裝假軸,以此達到少繳過路費的目的。隨后,南寧運營公司對該車往日通行記錄進行清查,發(fā)現(xiàn)該車在南寧運營公司經(jīng)營、管理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通行共70次,且每次都是以四軸車來繳納通行費的。以此方式逃費,少則一次少繳幾百元,多則1000多元,70次累計少繳通行費共計38485元。
當天,徐某因沒有足夠現(xiàn)金補繳通行費,自愿將貨車滯留在南寧運營公司,并當場書寫了《車輛滯留證明》一份。但不久后,江西某汽運公司向當?shù)胤ㄔ荷暾堌敭a(chǎn)保全,以公司與徐某之間有融資租賃糾紛為由,當?shù)胤ㄔ河诮衲?月1日將貨車扣押走。
南寧運營公司在多次追討欠交通行費無果的情況下,將這家汽運公司和徐某,分別列為第一、第二被告,告上了南寧市西鄉(xiāng)塘區(qū)人民法院,要求清償38485元過路費及利息126.7元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南寧運營公司在每次向徐某提供符合高速公路通行標準的通行服務(wù)后,徐某應按照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通行費。但他卻通過非法安裝假軸,即虛假增加一軸兩輪,從外觀上使該車由三軸車變?yōu)樗妮S車,使南寧運營公司每次收費時,均做出與實際不符的收費。徐某以虛假情況與南寧運營公司簽訂高速公路通行服務(wù)合同并實際履行,使該公司遭受損失,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至于汽運公司,徐某在未全部給付清車貨款前,汽運公司應是大貨車的法定車主,汽運公司應對徐某少繳的通行費及利息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南寧運營公司有關(guān)人士介紹,廣西實行計重收費后,一些車輛為了達到拒交或少交通行費的目的,利用計重收費管理中存在的監(jiān)管盲點和難點,挖空心思偷逃通行費。不少貨運車輛便是通過安裝假軸,以增加車輛軸數(shù)和限載質(zhì)量,降低超限率,最終達到減少通行費的目的。假軸車危害極大,會破壞路面和運輸市場,也將帶來國家通行費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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