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多次明確表態(tài)不限牌后,深圳“突然”宣布實行“限牌”。12月29日17時40分,深圳市政府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發(fā)布《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小汽車 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》,決定從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,在全市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。據(jù)悉,今后深圳暫定每年只發(fā)10萬個小汽車增量指標額度, 其中2萬個針對電動小汽車,其余8萬個為普通小汽車,這部分指標采取50%搖號、50%競拍的方式分配。
“限牌”的同時,深圳還實施“限外”政策,除特殊車輛外,非本市號牌車輛在早晚高峰除按規(guī)定道路進出深圳各口岸外,禁止進入深圳原特區(qū)內四區(qū)的其他道路,該政策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執(zhí)行。
探因
多種治堵措施 未達預期效果
深圳為何突然宣布執(zhí)行“限牌”政策呢?雖然發(fā)布會不設提問環(huán)節(jié),但還是通過相關文件解答了深圳實行“限牌”的一些原因。除了深圳市機動車增長迅猛、交通擁 堵、交通污染等問題日趨嚴峻外,相關負責人介紹,據(jù)統(tǒng)計,目前深圳市停車位總計約104萬個,相比314萬的機動車總量,缺口達三分之二。停車難問題日益 凸顯,車輛亂停亂放現(xiàn)象極為嚴重。
此外,深圳以往實施的交通擁堵治理措施也未達到預期效果。按現(xiàn)有態(tài)勢,未來兩年深圳機動車將新增約100萬輛,到2016年底機動車保有量將超過400萬輛。據(jù)測算,屆時,中心城區(qū)晚高峰擁堵時長將從2014年的55分鐘拉長至92分鐘。
同時,記者了解到,深圳在大力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交通發(fā)展的同時,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提出了擬征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(jié)費,緩解交通擁堵。但這一措施在8月 和10月舉行的兩次聽證會上,仍存較大爭議,大部分聽證代表不贊同,部分聽證代表提出了采取小汽車限購措施的建議。加上近期國家有關部門下發(fā)文件,對未列 入國家、省兩級目錄管理的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。因此,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(jié)費等經濟手段目前無法推行。
相關負責人介紹,借鑒國內相關大城市的經驗,現(xiàn)階段亟須采取增量調控措施控制小汽車增長,因此出臺了“限牌”措施。
車行
沒了優(yōu)惠,還要加價賣車
限牌也讓汽車銷售商挺直了腰桿,優(yōu)惠沒有,有的還加了價。在羅沙路與沿河北路交界處深圳六星汽車銷售市場,銷售寶馬汽車的深圳寶駿羅沙店內,南都記者以消費者名義現(xiàn)場咨詢,銷售人員表示,受限號影響,全系車均取消優(yōu)惠,加價3萬元。
以南都記者咨詢的寶馬1系最低配車型,最新的包牌價顯示為28.74萬元,加價3萬元后,攀升到31.74萬元。
在 該市場內的一家廣汽豐田4s店,一名消費者則和銷售人員大聲吼叫。他在5時左右以12萬多元的價格定下一部汽車,但是僅僅半個小時后,優(yōu)惠被立即取消,價 格被提高了8000元。這名消費者告訴南都記者,對于商家的加價行為雖感憤怒,但是見到不斷增多的搶購者,他最終也接受了這一漲價方案。
除了取消優(yōu)惠、加價之外,銷售商家為了快速售車,也取消了按揭買車服務。前述寶馬店直接拒絕按揭,而在香蜜湖一家進口大眾汽車店內,銷售人員都忙不過來,一名銷售人員稱無法辦理按揭,但可以“曲線救國”:“先交全款開票,再辦按揭,我們再把按揭的部分退給你!
交易
未來1個月二手車或無法交易
根據(jù)新規(guī),二手存量車需要盤點、公證,而公證證明出具的時間期限被劃定為2015年1月26日,這或表明二手車在最近的1個月內都無法交易,不少二手車商認為他們的生意將受到沉重打擊。
位 于福田區(qū)萬通達廣場的捷和二手車商則為100多輛庫存二手車發(fā)愁。捷和二手車所收車輛多為中高端及豪華德系車型,100多輛庫存車價值多達幾千萬元,該店 經理羅其銀表示:平時自然銷量為五六輛,下午趕在6時前售出不到10輛,對于一些已出訂金卻沒完成過戶手續(xù)的客戶,店里只能退訂善后了。
一些車商認為,這次突然限購對零售二手車商打擊太大,希望政府部門能給緩沖時間,滿足已購車客戶的過戶手續(xù)正常交接。但從下午與相關執(zhí)法部門交流溝通的結果卻不容樂觀:可能1個月內二手車市場都不能交易。
西麗二手車汽車城一名二手車批發(fā)商劉先生表示:大概在半年前就預感深圳會限購,一收到二手車,馬上過戶給零售二手車商。截至下午6時,他還在開票過戶。不過,他認為,這將對零售二手車商是一個重大打擊。
據(jù)《南方日報》、《南方都市報》
E_Mail:vip@gxqcw.com 電話:15077070808 地址:南寧市青秀區(qū)濱湖路48號南湖聚寶苑D區(qū)15樓 桂ICP備06004827號 經營許可證編號:桂B(yǎng)2-20090044 |